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常州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管理办法》(常工政〔2025〕38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启动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一、申请对象
在我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领域范围内(见附件2),已取得常州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讲师。
二、申请条件
1.应具备良好的师德,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身体健康并有足够精力指导研究生。
2.原则上在退休前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3.已取得常州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在研科研项目经费不低于3万元。
三、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坚持高标准,确保高质量。尤其注重师德师风方面的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制。
2.在研科研项目经费,请提供学校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上的查询截图。
3.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及时交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4.申请人至多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中的1个专业领域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
四、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5月16日前,申请人填写《常州工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表 》(附件3,一式两份),经本人签字、所在学院对申请人成果和师德师风分别开展审查并给出审查意见,然后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审核。5月20日前,培养单位对申请人招生资格进行初审,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审议,审议通过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通过名单报研究生处。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5月30日前,研究生处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
4.发文公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校发文公布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名单。
五、材料报送
各培养学院于5月23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常州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交至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文新楼707),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专业学位类别”命名)发送至yjsc@oa.czu.cn。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0519-88510186(内线:6186)。
常州工学院研究生处
2025年5月13日
附件2:常州工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授权学科领域汇总表.docx
附件4:常州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