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新体系,促进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不断增强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和解决国家、区域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问题能力,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现根据通知要求开展我校相关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请各实验室认真准备。
一、我校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名单
编号 | 名称 | 往年考核结果 | 相关学院 |
1 | 江苏省特种电机研究与应用重点建设实验室 | 合格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2 | 江苏省特种加工重点实验室 | 合格 | 航飞与机械工程学院 |
二、相关要求
1、各实验室聚焦问题,突出重点。以需求为导向,更加聚焦本领域科学技术和产业发展关键问题,对现有名称、研究目标、研究任务、研究方向进行细致梳理和深入论证。
2、由学院牵头组织,按照“学院组织重组、专家论证、学校审核”流程开展。
三、报送要求
1、学院和有关实验室根据通知要求开展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并形成《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初稿(格式见附件2),于2023年12月12日中午前提交电子版至邮箱kyc@oa.czu.cn。
2、学校审核《重组方案》(初稿),并反馈审核意见;
3、学院和实验室根据反馈意见调整《重组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4、学院和实验室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调整《重组方案》,并于2023年12月20日中午12:00前提交《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及有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oa.czu.cn,纸质版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不超过80页,一式6份,送至行政楼444室。
联系人:赵彻;联系电话:8851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