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启动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成立以院长为负责人的领导小组,以学科为单位完成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2.所有学科按照所属一级学科或学位类别研究生教育规律和总体要求,参照国家指导性文件《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同时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和特色全面梳理和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
3.研究生培养方案须符合《常州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基本要求。
4.同一学科涉及多个培养单位的,由牵头学院组织,其他学院须协同制定培养方案。
5.2025级所有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进行制定,经牵头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处汇总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二、时间安排
1.2025年3月31日前,各学位点组建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完成调研和培养方案初稿。
2.2025年4月18日前,各学位点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论证会,充分论证、严格把关。经牵头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研究生处提交形式规范的培养方案电子稿及纸质稿终稿(牵头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一份。
3.2025年5月16日前,研究生处汇总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请将以上工作中所提到的相关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稿于规定时间前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文新楼707),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8510186(内线6186)。
研究生处
2025年3月17日
附件3: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的通知.pdf